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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0/26 16:14

    在國際關係中,「定義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擁有定義的權力、能力、執行力,就能主導輿論走向,左右世人觀念,進而影響形勢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。

    例如台海兩岸關係,美國、中國大陸、台灣都想定義。

    美國的定義包括「認知兩岸都主張一個中國」、「台灣關係法」、「和平解決歧見」,認為因此而建立的台海關係,最符合美國的利益,所以美國不接受兩岸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。

    中國大陸的定義比較複雜,搞「內外有別」的手法。在兩岸之間講「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」,在國際間講「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,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,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」。兩者交相運用,以便實現「和平統一,一國兩制」。

    台灣的定義,則隨著國內政局一直變化。以往堅持中華民國為主體的一個中國,近年來陸續出現特殊的兩國論、一邊一國等,目的在凸顯台灣的主體性,以免淪為北京政權的一個特區。

    三方角力之下,究竟那一種定義能行之於天下,要看主客觀各種環境如何發展。但重要的是,大家都想掌握「定義權」,以便能按定義構築對自己最有利的兩岸關係。

    當然,有了「定義」之後,必須要有能力去「証明」,否則,即使自己再喜歡這些定義,也只能是一種主觀的念想,而無法化為客觀的現實,最後仍然只能跟著別人的定義走,導致自己的定義無法成為真正的定義,而只能是一種意見陳述。

    由此可見,「定義」與「証明」多麼重要,兩者關係又是多麼密切。

    然而,這與我們的信仰有什麼關聯呢?有,不但有,而且很有關聯。

    首先,我們要怎麼定義伊斯蘭,這本身就是一個很重要而且很嚴肅,但卻仍然存在一些歧異的事。

    個人認為,根據清真言、六大信仰、五大功修,可以對伊斯蘭做出最具概括性的定義。但是,我同時也認為,在涉及兩性平權、戰爭與和平、民主與法治等具體問題上,當代穆斯林缺乏在伊斯蘭視野下比較一致的、具有共識的定義,以致不能很好的指導自己的行為,並因應外界的責難。     

 不僅如此,包括我自己在內,可能都無法說清楚伊斯蘭六大信仰、五大功修的深刻意涵。而且,好像對中國的穆斯林而言,最大的教義就是不吃豬肉。在這種知識貧乏的情況下,伊斯蘭的傳承、宣揚,都遭遇到瓶頸,穆斯林在台灣的困境也一直無法突破,遑論發揚光大。 

 更何況,在伊斯蘭的發展歷史上,存在許多派別,大家對教義、教法等的闡發各有側重,甚至發展到各是其所是,各非其所非的地步。影響所及,不但我等初學教末很難判別,也很容易陷入流派紛爭,更感於動輒指人以異端並非正確。

 因此,我個人相信,當代的穆斯林碩學鴻懦,應該就伊斯蘭做出比較全面的定義,以有助於廣大教親端正自己的信仰,而每一位穆斯林也應該努力瞭解伊斯蘭的真諦,才不會在面對外界挑戰時手足失措。

   其次,外教人士對伊斯蘭怎麼定義?更是一個充滿挑戰性的問題。       

    本來,信仰存在個人內心深處,應該不會受到別人的拉扯才是。可是,當外力大到某種程度的時候,卻很難不受影響。這種影響或許會、或許不會動搖我們的信念,也或許使得我們往反方向發展,從另一個方面成為別人想定義的那種人。

    非穆斯林對伊斯蘭的定義,因為他們的秉賦、學養、慾求、理解、智慧、動機、生活背景的不同而各有差異。無可諱言的,當前最受到關切的,主要是來自於西方國家對伊斯蘭的詰難。我個人覺得,近一兩年所發生的辱教事件,本質上就是西方非伊斯蘭人士在對伊斯蘭進行「定義」的一種表現。

     例如丹麥的穆聖漫畫事件,教宗本篤十六世的「失言」,都是想把穆斯林崇敬的穆聖,定義為某種邪門歪道,進而搖撼伊斯蘭的信仰支柱。又如美國總統布希在九一一事件後掀起的全球反恐浪潮,在相當程度上夾帶著「伊斯蘭是恐怖主義」的含義。再如美國在中東推行所謂的民主改革,言下之意隱含伊斯蘭非民主、保守、專制等批判。甚至在台灣的教科書、奇摩網站的家族、我這個小小的部落格上,都有人要散佈他們對伊斯蘭指桑罵槐式的定義。可以說,從某個角度來看,布希所說的「新十字軍東征」不是假的,不是蓋的,不是吹噓,而是真真實實的、鋪天蓋地的,向全球穆斯林席捲而來的狂潮。

  也許分開來看,每一個小事件都是一次個別事件,都是口誤、筆誤、失言、失察,都可以道歉了事,遺憾了事,但是前後貫串起來看,這就是一個大趨勢,一個要把伊斯蘭定義得體無完膚,從而達到弱化伊斯蘭目的的一種大趨勢。容我用一句中國大陸的政治術語,這就是一種給人「戴帽子」的做法,再說白一點,就是「說你壞,你就壞,不壞也壞。」      

 能說這個狂潮沒有它的影響力?答案不可能是否定的。舉世滔滔,在西方國家的強力推銷之下,完全不受那一套說詞左右的非穆斯林能有幾人?因西風東漸而軟化自己信仰的穆斯林國家、社會,能說沒有嗎?因此而變得更激進的穆斯林,從而迷失了古蘭經「中正」啟示的穆斯林,恐怕也不在少。

    如今從全球角度來看, 對伊斯蘭的定義權,難道不是淪於西方政客和媒體手中?在台灣,對伊斯蘭的正確定義,離開了清真寺,能走多遠? 面對這種排山倒海而來的西式定義,穆斯林社會對伊斯蘭的定義,能像暴風雨中的大樹屹立不搖嗎?能夠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嗎?能夠在堅持對自己的信仰保有定義主動權,並進一步讓正信的定義流行於天下嗎?這一切,不能說沒有危機啊,這些問題也都值得我輩深思啊。

 我倒是信服在台灣的幾位土耳其教親的理念:我們先做好,先表現好,自然就能贏得別人的尊重與瞭解,人家也自然就會知道伊斯蘭不是那樣,是這樣。

 這就是「証明」。不論個人或社群、國家,不論中國、東南亞或中東、非洲、美洲、歐洲,在堅持正確理解伊斯蘭、虔信伊斯蘭之餘,還要進一步篤行真主所啟示教導我們的,力行拜功,完納天課,憐恤孤兒,賑濟貧困,成為一個明禮尚義、敬主愛人的中正民族,也要加強管理、提高效率、發展經濟、建立合理政治制度,把穆斯林的社會國家,打造成伊斯蘭現代化社會國家。我相信,唯其當代穆斯林社群成為先進文化、現代文明的表率,對伊斯蘭正確的定義,就能為更多世人所接受,而現在許多不應該存在的曲解伊斯蘭現象也會減少得多。

    如果,穆斯林社群所在的地方,總是欠缺秩序,髒亂不堪,煙蒂滿地,貪腐橫行,貧富懸殊,內亂頻仍,空氣污染嚴重到讓人覺得肺會爛掉,把「託靠主」濫用成不守信沒效率的擋箭牌,穆斯林內部總是教派紛爭,黨同伐異,那麼,就難免要失去對伊斯蘭的定義權。而在這種情況下,把伊斯蘭的定義權拱手讓人,難道不是我們穆斯林自己的責任嗎?

    失去對自身信仰的定義能力及權力,亦或即使有了定義卻沒有實踐定義的証明能力,正是當前穆斯林社群的一個重大危機!     

 作為一個皈信伊斯蘭的台灣穆斯林,我知道自己的渺小,也知道自己知識的不足,但是我仍然要說出來以上的看法。我也深深的期盼,當代穆斯林社群,無論身處世界何處,都能在「定義」與「証明」這兩方面,復興真主的宗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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